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区域新闻 >> 越城区
越城区居家养老全面推行“公建民营”
政府购买服务,干得好的有奖励,干得差的解除合同
2018年03月22日 07:46:0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今年7月底前,越城区将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全覆盖。同时,逐步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昨天下午,越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推进工作现场会召开,而在今年初,越城区已颁布了《越城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以进一步激发越城区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努力为全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府山街道水沟营社区是典型的“老”小区,该社区居民中,70周岁以上的老人987人,80周岁以上的老人448人,90周岁以上的老人84人。为了更好地为社区里的老年人提供他们实际需要的养老服务,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采用公建民营的方式与绍兴优邦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委托绍兴优邦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行,社区负责监管考核。

现场会上,水沟营社区居委会主任竺利君介绍了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的模式,现在每天,该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里总是热热闹闹,因为这里不仅功能设施齐全,而且各种特色服务及文化活动内容都很丰富。

以后,在越城区,像水沟营社区这样“公建民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将会越来越多,到今年7月底前,全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将实现全覆盖。

如何激励公建民营服务公司更好地提供服务?“实施办法”中也有“对策”。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参与公建民营的服务公司,既有“激励”也有“制约”。做得好的,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奖励公建民营服务公司。做得不好的,如出现年度星级评定未通过、在照料中心内有违法经营行为或出售不合格产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等情况的,也会被社区(村)解除公建民营合同。


作者:记者 严竹萍 见习记者 倪妮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