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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启动综合责任保险
为养老服务装上“安全阀”
2018年03月16日 10:02:2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记者从越城区民政局了解到,为发挥保险托底作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范能力,近日区民政局召开了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工作部署会,助推全区养老服务安全升级。

据了解,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越城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在主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之外,还额外附加电梯保险条款、急救费用条款、住院津贴保险条款、无过失损失责任条款等10条附加险,让参保对象能享受到更全面、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越城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与之前相比,此次保险对象进一步拓展,除常规养老机构外,还拓展到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乡镇级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单独注册的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实现了老年人与残疾人、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全覆盖。而该保险项目的收费标准,则是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每床每年为82元;街道、乡镇及以上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单独注册的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庇护照料机构每家每年为600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每家每年为510元。

为了尽快实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全覆盖,根据省民政局相关政策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予以适当补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启动的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工作,首次将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的“非因服务机构责任,服务对象受到意外人身伤亡”全部纳入理赔范围,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风险保障最大化。

此外,保险公司承诺:提取实收保费的5%资金设立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养老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市)考察调研、关爱老人及先进表彰等增值服务,提升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越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综合责任保险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能够有效地降低养老服务经营风险,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老人出现意外事故时,能提供及时治疗。


作者:见习记者 倪 妮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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