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上虞区曹娥江彩虹桥上,一年轻女子因家庭原因欲跳河轻生,幸亏上虞巡特警队员及时赶到,将该女子救回。
当天中午11:45,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巡特警大队队员沈寿江等4人,结束上午巡逻工作,刚回到上源闸警务站。突然,一名群众急匆匆赶来报警:“警察同志,前面的彩虹桥上,有个女子脱掉衣服鞋子,在爬栏杆了,好像要轻生。”
沈寿江听后,连忙发动摩托车快速赶到事发地。只见一名35岁左右的女子,已经爬到了栏杆的外面,身体向前倾,做好了跳桥的姿势。
危急时刻,沈寿江没来得及将摩托车熄火,一个键步奔上前,死死扯住女子的手臂。该女子见状拼命挣扎,情绪激动:“家里人死光了,生活没希望了,让我去吧”。
沈寿江眼看不对,连拖带抱,将其先拖进了桥栏里面。紧接着,其他几名巡特警队员也赶到了现场,一起对该女子进行安抚工作。
经过劝说,该女子情绪慢慢稳定下来,只是不肯透露轻生的具体原因。最后,巡特警队员将该女子护送到上虞交百官派出所,进一步进行安抚工作。最终,该女儿经过民警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行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