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谢谢检察官,除了谢谢,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3月9日上午,诸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枫桥镇老杨家中回访,老杨拉着检察官的手,热泪盈眶。
老杨是枫桥镇某村村民,已年过七旬。2017年10月,杨老的儿子被邻村高某驾驶的电瓶三轮车撞倒,之后,高某驾车逃离,而老杨的儿子被撞入水沟溺亡。儿子惨遭不幸。老杨夫妇陷入了巨大的悲痛。老杨与老伴长期患病,过世的儿子由于轻微智障,没有结婚也没有工作,与老两口一起生活。平日里,儿子会帮忙干点农活,一家人靠着微薄的低保金过日子,虽然清贫,倒也互相扶持,不失温馨。如今,儿子过世,老两口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老杨一家不幸的遭遇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在承办检察官的委托下,诸暨市检察院枫桥检察室的检察官随即走访了老杨所在的村子,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并由村干部带着来到了老杨家。这是一座陈旧的木结构老房子,在周围一片新房中格外亮眼。走进屋内,墙上开叉的裂缝让人触目惊心。与老杨的交谈中检察官还了解到,由于肇事司机高某经济拮据,东借西凑后只赔偿给老杨夫妇3万元。
了解情况之后,诸暨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的检察官主动联系了老杨和其外嫁的女儿,详细地向他们告知有关司法救助的政策。1月22日,杨老汉在女儿的陪同下,带着相关证明材料来到该院申请司法救助。案件管理部按照司法救助工作流程,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并与枫桥检察室一起做好后续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整合资料,按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3月5日,一笔3万元的救助款划拨到诸暨市检察院的专门账户,检察官立即将这笔救助款发放给了老杨。
案件管理部副主任何梁介绍,近三年来,诸暨市检察院将司法办案与司法救助紧密结合,已帮助14户被害家庭,共申请发放救助金33万余元。这也是诸暨市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践行检察环节“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之一。今后,诸暨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抓源头、齐发力”,真正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