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两会”主要议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法草案等;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选举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