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专题 >> 清廉绍兴 >> 审查调查
嵊州市政协原常委、城建环保交通委原主任陈孟尧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8年02月02日 15:42:53
来源:嵊州市纪委市监委

2017年11月,经中共嵊州市委批准,中共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嵊州市政协原常委、城建环保交通委原主任陈孟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孟尧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孟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违法犯罪,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嵊州市委批准,中共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陈孟尧开除党籍的处分;收缴陈孟尧违纪所得;将陈孟尧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陈孟尧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在走上领导岗位后,放松了对党的思想路线、组织章程、组织纪律的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党性观念逐步淡化;在私欲面前,不能自警、自律,不能以党性、党的组织纪律克制自己;作为一个理应知法、懂法的人,却藐视法律尊严,个人贪欲膨胀。这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队伍的形象,也深深伤害了家庭、亲人。今后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洗心革面,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陈孟尧简历

陈孟尧,男,汉族,浙江嵊州人,1957年2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

1974.12-1976.12 嵊县石璜镇楼二村插队知青;

1976.12-1980.12 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代理排长;

1981.01-1981.06 嵊县矿业公司工作;

1981.07-1990.07 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1990.07-1993.05 嵊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局副局长;

1993.05-1999.01 嵊州市(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9.01-2001.01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01-2007.04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副检察长;

2007.04-2017.02 嵊州市政协常委、城建环保交通委主任;

2017.02-2017.03 嵊州市政协城建环保交通委主任;

2017.03退休(2017年11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作者: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