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和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详见2017年12月27日《绍兴日报》)
四部门联合发文有着明确针对性,在《通知》背后,是职工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民生大问题。工作数十年,辛苦一辈子,想改善一下住房条件,却被公积金贷款卡死,这边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无法动用,那边又得通过商业贷款上浮10%左右去购房,“商贷”与“公贷”的利率之差,按时下绍兴房价计,会给购房职工增加20多万元的负担。这不是民生之痛又是什么?
职工和单位缴的公积金不让职工做主,却被开发商鄙视,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绍兴有不少著名房企开发的新楼盘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很多购房职工奔波在房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身心憔悴而一直无果。之所以出现“公贷困局”,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楼市看涨,刚需突出,品牌房产是皇帝女儿不愁嫁。这些房企自然牛气冲天,设置各种门槛约束付款方式,而房款到账迟、申办登记备案手续复杂,使公积金贷款自然不受欢迎,直接拒绝购房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企不在少数。二是管理有瓶颈,房企登记备案及审批绕弯子。如果列出“最多跑一次”落实难的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可算其中之一,申办登记备案流程相对繁琐,甚至还有国家法规以外的地方性“意见”设限规定,以致于购房职工面对公积金是看得见,贷不到。笔者一同事在绍兴恒大珺睿府购入一套公寓房,办公积金贷款3个多月了还是没有解决……
由此,“公贷困局”之“痛点”是多方面的,房企力求资金快速回笼不配合是主因,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够“亲民”造成客观上“公贷”难,需进一步寻求破解之策。对此,国家四部门为保障职工合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专门制定了“笼头”,对于违规的房企与中介机构,责改、曝光与严惩伺候,对于不够“亲民”的相关部门,则要规范与简化公贷办理流程,限时完成审批。为使这两个“笼头”真正约束那些不应该的“任性妄为”,住建部门将担负起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责任。
制度的编织看上去很严密很对症,但真正落地生效还有待检验。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对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排查公积金贷款之难究竟“难”在何处?“卡”在何处?又有多少阳奉阴违的“套路”在给职工公贷设难?有多少新楼盘尚未申报登记备案的,一律限期申报,否则对其销售进行管控,一旦举报查实,曝光并纳入征信系统。相关部门在登记备案、审批方面,应按“民生大问题”来审视管理制度的弊端,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提高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