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头条新闻
民族团结做得好我市两单位成国家示范
2017年12月28日 08:37:19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12月26日,国家民委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命名我市柯桥区柯桥街道柯亭社区和浙江洁丽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在第五批公布的全国198家单位中,浙江省有6家,其中我市就占两家。

2010年,洁丽雅集团响应中央“产业援疆”号召,巨资投向全国最优质的长绒棉产区——新疆阿克苏地区的阿拉尔市,成立“第一师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的一期项目于2015年9月建成投产,现有少数民族员工2448人;二期项目在2017年年底达产后,预计新增员工近3000人。洁丽雅集团成功破解了企业在少数民族地区用工、培养、融合、留人、脱贫等“五难”,将六成以上就业岗位提供给少数民族同胞,营造了各民族职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柯桥区柯亭社区现有2387户,6018人,辖区目前有维吾尔、蒙古、朝鲜、满、回、土家、苗、羌等8个少数民族户籍人口56人,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170余人。柯亭社区围绕一个“融”字做好服务管理,扎实推进了民族团结工作。


作者:通讯员 汪敏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