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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诸暨市首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7年11月18日 07:56:3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我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殊荣!昨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功实现“两连冠”,诸暨市首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市委书记彭佳学代表绍兴市参会并接受表彰,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代表诸暨市参会并接受表彰。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自2015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市委牢牢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乘势而上推进全域文明创建工作,完善长效创建工作机制,以此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今年中央文明办启动复评迎检工作后,市委明确提出“以满分标准推进文明创建和复评迎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行动有力,围绕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加快补齐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大力营造文明风尚,交出了满意的复评成绩单。

诸暨市立足“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把深化创建与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发挥群众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常态化创建工作机制,有力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

在全国文明城市榜单上两次刻上绍兴的名字,十分不易。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在新时代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把全社会文明程度推向新的高度。


作者:

记者 秦德胜

 编辑: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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