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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祠堂要拆了,补偿款该归谁?
村委会:这是集体财产 刘姓村民:这是家族财产
2017年11月17日 08:19:28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来自热线:“这个祠堂是刘氏子孙的祖产,拆迁补偿款应归刘氏子孙所有。”近日,越城区东浦街道赏祊村村民刘先生致电晚报热线88880000称,如今该祠堂的补偿款被该村村委会按村集体财产“接收”,不少刘姓村民要求重新分配这笔补偿款。

记者核实: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赏祊村调查,村里除了刘先生说的祠堂,其余房屋已被拆除。祠堂的外墙上写有“保留”字样。从外面看,祠堂看不出古建筑的模样,但里面雕花的窗户、石板、石柱,都显示这是一处古建筑。屋内一块镶嵌在墙上的“捐田碑”竖碑时间为“大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九月”。

一位刘姓村民说,这里叫“刘家祠堂”,是刘姓村民的祖先建造的。不过在现场,记者并没有找到“刘家祠堂”等字样。“这个祠堂原来面积500多平方米,解放后有三间划归我爷爷。”村民刘来定拿出一份1951年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面的“房产”一项显示,其爷爷享有房产面积为“三分四厘七毫”。村民说,他们去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过,发现该祠堂剩余的房屋(面积为400多平方米)没有进行过产权登记。

“这里本来就是刘家祠堂,补偿款应该归村里约50户刘姓村民。”村民代表刘杨春说。

对此,赏祊村村支书林荣光并不认同。“这个祠堂是村里的,所有权应归全体村民共有。”他告诉记者,关于祠堂的产权归属问题,刘姓村民拿不出证据佐证。据他所知,这里只叫祠堂,而不是“刘家祠堂”,而且之前修祠堂的钱是由村里支出的,祠堂部分房屋的出租事宜也是由村委具体操办的。他说,这笔祠堂补偿款现在是村集体财产,村委会只是代为保管,如果拿出来分给刘姓村民,对其他村民就没法交代。

随后,记者来到东浦街道办事处情况,但分管拆迁的街道领导并不在单位。

就赏祊村的祠堂权属问题,村民刘来定也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专门咨询过法律界人士,对方说,像我们村这个情况,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他无奈地说。这是为什么?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说,“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赏祊村刘姓村民需提供相关部门对该祠堂确权的证据。”

另外,记者还从市文物管理部门了解到,赏祊村的“刘家祠堂”没有登记在册,不属于文保单位(点)。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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