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头条新闻
我市首例跨省异地住院病人实现成功结算
2017年09月21日 07:48:29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在绍兴市中心医院住院22天后,9月12日,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退休老人朱金法顺利办理了出院手续,而且治疗费用直接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保卡刷卡结算。朱金法成为我市首位直接刷卡结算的跨省住院病人。

朱金法患的是冠心病,此次住院共发生医疗费用7581.35元,医保报销5548.03元,个人付费2033.32元(含600元起付线),整个结算过程只用了不到15分钟时间。“以后在绍兴住院,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不光要全额垫付医疗费,还得想办法回海南老家的社保局报销了!”朱金法老人由衷感叹。

长期以来,异地安置人员或者转诊转院人员异地住院就医后,必须在就医地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到户籍地报销,两地奔波加上报销时间较长,给患者和家属带来诸多不便。此次结算标志着我市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系统已经成功运行,今后,在我市的异地人员只要在定点医院住院,不论医保是否在我市缴纳,出院时都可以直接刷医保卡,不用再垫付,不用再多跑腿去报销。

需要提醒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仅限住院费用,门诊就医及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费用仍按原渠道处理。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事先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使用社会保障卡可以直接结算:长期异地居住(工作)需要转省外医院治疗;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在居住地(或转诊地)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按国家统一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


作者:记者 许程丽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