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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人物”的最后嘱托:让我穿着制服走,别忘了交党费
2017年08月15日 12:16:55
来源:绍兴网

代父亲交最后一笔党费

“让我穿着制服走,别忘了交党费。”

留下最后的嘱托,95岁高龄的梁庭照轻轻地闭上双眼,永远离开人世。也离开了他毕生奋斗、牵挂的检察事业。

在嵊州检察系统,梁庭照是检察院重建后的第一批检察人,他的身上留下了检察故事,也留下了检察历史。

今天,我们逐一走访了梁老生前的同事、家属,让他们讲述这位老检察人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一生。

斯人已去,愿老梁含笑九泉。

1978年7月,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前身,嵊县人民检察院在经历冲击后重新建立,梁庭照是当时的“7号人物”。“当时每个人都发到一个编了号的搪瓷杯,我是1号,老梁是12月份来的,当时院里有6个人,所以他是7号。”说起往昔岁月,老检察长张光健记忆犹新。

退休后的老梁

为了充实业务力量,组织上把时任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梁庭照调入检察院任副检察长,分管刑检办案工作。梁庭照比检察长张光健年长11岁,却堪称检察长最得力的助手。“现在的人可能很难想象,但当时我们心里真的只有工作,没有什么‘谁年龄大、资历深,就应该听谁的’这种想法。”

在张光健的记忆里,自己外出工作时,老梁是可以担起全院工作重任的那一个;案件任务繁重时,老梁是带头“5+2”、白加黑的那一个。最早来,最后走,对文字还有着几乎苛刻的要求。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却坚持自己检查每一份起诉书,连一个标点都不放过。“老梁只有初中毕业,文化不算高,但一有时间就经常自学,文字水平很好,他经手的法律文书我很放心。”张光健感慨道。

退休之后,梁庭照依然为检察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梁老是一个非常认真负责的人,20年前我与他一起参与了《嵊州检察志》的编纂工作。那一年他总是每天早早地就来到单位,与编写组人员讨论撰写思路,甄别资料文档,非常用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忠浩回忆起当年的情景这样说道。

1997年,那年梁庭照已76岁,担任编纂顾问,他思路清晰,记忆力强,回忆起早年办过的重大案件,他如数家珍,连案件当事人的姓名、细节都能一一说出。在编志的一年时间里,梁庭照往来于家和单位之间,风雨无阻,从未间断。

到今年,梁庭照已退休32年,嵊州检察系统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泛黄的资料上,记载着他的简历:梁庭照,1922年10月普通农民家庭出生,1949年12月参加工作,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在乡镇工作,1950年6月至1953年3月任长乐镇副镇长;1953年3月至1978年12月在嵊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审判员、法庭庭长、法院副院长等职务。1978年12月至1984年3月任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85年11月退休……

在同事的眼中,梁庭照是一个认真负责的好同志。在女儿梁亚萍的印象中,他却不是一个称职顾家的好父亲。梁亚萍说,父亲是一个有些拘谨而严肃的人,对家庭本身还有些不近人情,有两件事情让梁亚萍印象深刻: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动员干部家属回到农村,梁庭照带头把妻子和女儿的户口移到了农村,母亲和梁亚萍自此过上了挣工分的生活;年轻时的梁亚萍有过考取嵊县公安机关的机会,却也在父亲的制止下不了了之,原因都是同一句话:我们条件比人家好,要把机会让给别人。

可在梁亚萍看来当时家中并不宽裕,母亲变成农村户口后,家里只剩父亲一份固定收入,除了需要支持一家三口的支出,生病的姨妈和她家四个小孩也全靠这份工资生活。

父亲走后,梁亚萍回到家中整理遗物,书架上依然满满都是他时时翻看的党内读物,“不得不承认,父亲的奉献精神和对组织的忠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精神成长,一直以来他都教育我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威信,‘一生正气’是对他一生最确切的描述。”梁亚萍说。

工作期间的老梁,后排右二

按照父亲的交代,家属们给他换上检察制服。因为在他的衣柜里,一套30多年前的检察制服一直挂着,完好、笔挺。

处理好父亲后事后,梁亚萍来到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替父亲向党组织交上最后一笔党费。“钱不多,但这是我父亲临走前的牵挂。”递上一千元党费,梁亚萍说道。


作者:本网记者 通讯员 盛风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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