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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1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万元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显温情
2017年08月02日 1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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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年来,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结怨而起的社会矛盾,成为社会治理的一个焦点,影响到家庭、社区的平安与稳定。如何从矛盾源头上开展综合治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创新提升检察环节“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社会矛盾源头化解,探索“多方联动”的综合性司法救助模式,累计联动开展综合性司法救助1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万余元,向刑事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精神帮扶18次,从源头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8起。

A、案例回放

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茅某妻子顾某,以赔款少、家庭难以维持向多个部门反映以致闹访。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法院案情了解案情后,将顾某先列入救助对象数据库,对其陈述情况开展联合调查,查明交通事故导致顾某丈夫茅某死亡和茅某父亲重伤,留下一双未成年儿女,而此次交通事故被告人仅支付少量赔偿款,导致顾某一家陷入困境。随后,在一个工作日帮助顾某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案件求解

多方联动确定救助对象。人民检察院先联合司法局、法院通过对特定案件(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等)、特定对象(贫困人员、无业人员等)摸排,建立需被救助对象动态数据库,再由本院牵头,发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开展联动调查,扎实调查被救助对象情况,优先考虑特别需要救助的对象,确保了被救助对象救助的迫切性和真实性,为及时救助、及时缓和易发性社会矛盾打好了基础。

B、案例回放

王某被茅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撞致重伤,因茅某家境贫困,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致使王某无法支付庞大的医疗开支。通过刑事司法救助金向王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后,检察院又向其所在镇政府发送“工作联系函”,建议给予社会救助;向王某所在村倡导,发动同村乡贤向王某进行资助。一系列救助和帮扶举动,平息了王某被撞后的激愤。

案件求解

多方联动汇聚救助资金。人民检察院经过与多个具有救助、帮扶性质的部门联系和沟通,牵头各方汇聚更多救助资金,形成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救助模式,即在刑事司法救助后,运用“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建议具有社会救助性质的部门联合进行救助,同时,借助检察机关影响力发动公益人士或者慈善企业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

C、案例回放

边某家境困难,与丈夫离异,12岁的儿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司机被判处刑罚但不肯赔钱,边某多次缠诉闹访。检察院除帮助其申请2万元刑事司法救助金外,还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邀请一资深女律师参与该案的释法说理,说服边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其赔偿金问题。最终边某签订了息诉息访承诺表,一起信访矛盾得以及时有效化解。

案件求解

多方联动拓宽救助方式。人民检察院除物质救助外,还注重开展多方联动的精神救助。针对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严重事故致残的被害人等特殊救助对象,积极联系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事务所、乡镇街道、村级组织以及一些志愿组织实行全方位跟进。为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联系心理辅导师开展专业的心理辅导,在精神方面给予有效疏导;为因案致残人员联系所在村级组织和志愿团队,轮流或定期对其进行慰问,鼓励其积极面对今后生活;对法律上存在很大维权空间的救助对象,则积极联系律师介入代理,引导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最大化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本网记者 通讯员 何若愚) 编辑: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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