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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五项条件,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也能缴存住房公积金
诸暨首个申请者首笔存了3000元
2017年08月02日 09:06:11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和诸暨几十万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一样,今年27岁的徐聪,一直是“给自己打工”,自己掏钱缴纳社会保险。她有个心愿,希望有一天,能够存一笔住房公积金,置办一个小家。最近,徐聪的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

7月28日,徐聪来到当地建设银行,缴存了人生中第一笔住房公积金3000元。这笔钱,同样也是诸暨市首笔由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日前,在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正式上线。也就是说,未来诸暨的所有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像徐聪一样,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

记者从诸暨分中心了解到,市民申办这一业务,需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2.诸暨户籍,在本市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3.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4.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5.工作所在地在诸暨行政区域内。五项条件如果全部满足,就可以到银行提交申请。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都可按照个人需要,每月缴存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集中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这笔钱归缴存人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目前,月最低缴存额508元,最高缴存额3806元。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保底贷款额度是15万元,最高可贷额度控制在住房公积金账户近一年月均余额的10倍以内。

据悉,诸暨市的这个做法,在绍兴各区、县(市)中还是首创。


作者:记者 翁佳美 通讯员 费晓笑 郭瑜佳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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