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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也能受理,市级43个部门——
727项办事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2017年08月01日 09:59:4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我市又深化一项便民新举措:市级43个部门的727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所谓“容缺受理”,就是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先行受理,并进入办理程序,允许申请人稍后再补齐材料的制度。

我市在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进行梳理时发现,导致办事群众和企业多跑路的情况往往产生在资料提供环节,很多人因为资料不齐造成来回往返、多次跑路。“容缺受理”在以前也有实施,但普及面不广,本次我市全面深化“容缺受理”服务制度后,能有效节约时间,提高效率,相当于为群众和企业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的林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该事项办理需要大量的资质等级证明、建筑材料行业标准证明等材料。由此,林斌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材料不全、忘带的情况。原来须补齐材料再到市行政中心办理,近期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深化了“容缺受理”制度,让他很快就办好了相关手续。“对于我们办事群众和企业来说,有了‘容缺受理’,就不用担心材料不齐全‘拖累’审批进度的情况了。”林斌如是说。

此次深化的“容缺受理”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全方位。“8成以上的事项实现了‘容缺受理’,43个市级部门都有涉及,容缺受理率达到81.3%。”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群众和企业办事“能容缺是常态,不能容缺是例外”。

据了解,“容缺受理”事项共可容缺非关键材料1945份,占所有需要提交的5510份材料的比例达到35.3%。以一般道路挖掘审批事项为例,需要申报材料5项,实行”容缺受理“后,3项关键材料需在申请时提供,委托书和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两项材料可由办事对象作出书面承诺,在项目办结时提供。


作者:周 良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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