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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狗咬人”更可怕的是对规则的轻视
2017年08月01日 09:54:3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重视规则执行,进一步加大对咬人的狗主人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刑事责任,用法律督促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效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是当务之急

狗伤人事件屡见报端。继西安32岁女子龙某被狗咬伤脚踝,虽及时注射狂犬疫苗但仍抢救无效死亡后,近日上海一男子又被宠物犬咬伤手背后病发身亡。以上事例虽是个案,但透露出一个明确的信息:被狗咬伤,已经成为一件可怕的事情。

不仅在外地,这样可怕的事情也在我们周围发生。《绍兴晚报》记者从绍兴市疾控中心和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犬伤门诊了解到,目前,全市73家犬伤门诊的接诊量从原来的每月4500人次,上升到6500人次,狗咬伤人的数量增加了不少。犬伤门诊成了最为忙碌的门诊之一。(《绍兴晚报》7月22日4版)

狗虽然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可血淋淋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狗可以养,狗可以成为人类的朋友,但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对狗的领养和管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狗不得进出学校、商店、市场、医院、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这里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对养狗人员的约束;都是对监管人员的要求。遵守每一条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狗伤人事件的发生。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养犬人却对这些规则却视而不见。在居住小区、人行道和公园里,经常能看到狗主人让狗自由行走、不戴狗套,甚至在商店、超市里,也会冷不防地窜出狗来,无视他人的安全,任由自己的狗扰民;一些人收养流浪狗甚至违禁饲养烈性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登记、检疫,对所养的狗疏于监管。诸如此类轻视规则之事还有不少,在这些养犬人眼里,养犬规定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

相关管理部门对养犬规则也缺少应有的监管力和执行力。比如,面对为每一条狗注射疫苗的刚性要求,缺少强制性、可操作性的办法,更多的是依靠养犬人的自觉;对城区饲养的犬类,缺少周密细致的排查、登记,而伤人的恶犬往往是违规饲养、无饲养证件的犬种;对饲养者随意遗弃造成的流浪狗泛滥的现象,也没有采取强有力的约束措施,致使流浪狗咬人事件时有发生;发生狗伤人事件后,对养犬人也少有采取强硬措施,更没有考虑对养犬人追加刑事责任。在法国,遇到狗咬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警察马上会找到养狗人予以惩罚。

狗咬人是可怕的,但更为可怕的是,一些个人和部门对养狗规则的轻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缺少了规则的约束,养狗人就会有恃无恐,放任狗的出入,造成狗伤人事件的多发。因此,重视规则执行,进一步加大对咬人的狗主人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刑事责任,用法律督促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效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是当务之急!


作者:何学港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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