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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推进法治绍兴建设中应正确处理四对关系
2017年07月31日 11:11:3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一是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四是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省党代会闭幕不久,省委就举行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专题研讨班,组织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研讨依法执政工作,充分表明省委对推进依法执政的高度重视。依法执政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全面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命题、新思想和新论断,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法治思想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今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6月28日和7月5日,市委两次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车俊书记在开班仪式上提出的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就推进依法执政实践深入开展专题研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如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绍兴建设,我认为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四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推进依法执政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推进依法执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对于人民法院来说,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引导法院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前,尤其要深刻认识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特别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更要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法院在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功能,引导公民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同时,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判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法治建设更加符合国情和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前不久,曾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的“山东于欢案”,山东高院经二审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案一审判决之所以引发炒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案件裁判结果与民众朴素的正义观发生了较大偏离,无法获得社会广泛认同。这就要求我们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处理案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民众的期望与关切,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和正义观结合起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地接近社会预期,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行政审判是解决争议的重要途径,是党在司法领域联系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对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法治绍兴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法院要通过严格公正司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推进中心工作。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335件,审结3895件,同比分别上升233.5%和200.5%,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21%,妥善化解了“三改一拆”和钦寸水库移民安置等重点工程中的涉诉纠纷。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嵊州、新昌法院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达100%。同时,注重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及时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市中院连续四年与市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连续九年向市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

四、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都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必须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注重改革和法治两轮驱动。对法院而言,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坚持坚守法律底线与保护改革创新并重,做改革的支持者、创新的保护者、失误的宽容者。同时,法院自身也要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执行集中攻坚行动。活动期间,我们大胆尝试并总结提炼出了混同执行、领导包案下沉、媒体与执行工作高度融合等三大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最高法院、省高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中混同执行办案机制已被最高法院全文转发并从七月起在全国法院推广。我们还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对具体执行行动进行了现场直播,点击量突破150万人次,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作者系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作者:张宏伟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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