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嵊州人钱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事情要从2015年的9月份说起。钱某了解到,在一个叫“龙炎公司”的平台上做投资能够得到很好的回报,于是钱某决定加入成为会员。钱某口中的这个“龙炎公司”全称是“杭州龙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许诺投资者购买该公司茶叶等商品后可获高额返利,以此进行非法集资。
具体模式为:投资者投资4000元成为龙炎电商会员后,再以每单4000元的价格购买茶叶等商品,或者介绍新会员投单,均可每单分十周陆续获得6647元现金返利、2866个可兑换炎黄公司股份的股权积分、2149个可在龙炎电商网上商城消费的购物积分,相当于年化收益率250%以上;会员介绍发展60个以上新会员,连续两周投单量达300单以上,可以成为龙炎电商下设的服务站负责人;服务站发展新会员600人以上,并累计业绩达到15000单以上,服务站负责人可以成为该地区的中心负责人;中心下辖若干服务站,每个中心和服务站的负责人分别可以得到下属会员每单提成50元。
了解到成立服务站招揽会员还有提成,2016年1月,钱某成为了嵊州一个服务站的负责人,在三江街道茶叶城租下了一间房子作为办公地点,开始大范围发展会员。截至2016年3月31日,钱某共向不特定社会公众324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近1721万元。此外,龙炎公司通过服务站吸收被集资人资金后,会以积分的形式分发给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钱某在上诉期间共获得龙炎公司分发的管理费43400积分(1积分=1元人民币,部分积分可以提现)。
相关案情
据了解,龙炎公司成立仅1年,就通过网络平台投单、销售股权换购证等方式在全国30多个省内非法集资超过156亿元,被害人达20多万。目前,龙炎电商董事长黄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也已在他地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