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谢谢陈阿姨收留,这份恩情,我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昨天,安徽籍孟彪、张敏夫妇离开绍兴,内心无比感激。原来,这对夫妻到绍兴打官司,因经济困难,露宿在越城区风则江廊桥下,幸运的是,遇到了热心市民陈阿姨,得以暂住到陈阿姨家。
孟彪今年54岁,安徽人。他告诉记者,以前他在宁波打工,后来辗转到上虞修路。去年8月2日下班之后,孟彪搭乘同事周某的农用机动三轮车,途中三轮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孟彪受伤。事后,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认定,小轿车司机和周某负同等责任,乘车人孟彪无责任。
“这起事故,造成我腰部4根肋骨骨折,虽然治疗结束了,但我现在仍留下残疾,无法直立行走,也无法劳动。事后,经鉴定,我被评为十级伤残。”孟彪说。今年2月,孟彪将小轿车司机以及他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三轮车驾驶员周某和上虞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彪工作的单位)等4方告上法庭。今年4月,上虞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予以判决。随后,上虞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法院的安排,二审于6月8日开庭。为了不错过庭审,孟彪带着老婆,于6月2日赶到了越城区。“我父母都80多岁了,身体也不好,需要我抚养。可我去年受伤了,为了治疗,我把所有的积蓄都用光了,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孟彪说。
到绍兴后, 孟彪夫妻俩暂住在风则江廊桥下,白天两人去外面找剩菜剩饭吃。6月5日傍晚,住在越城区府山街道滨河社区的陈阿姨经过廊桥,看到孟彪夫妻俩。
“桥下蚊子多,你们到我家住几天吧。” 询问得知对方的处境后,陈阿姨热情发出邀请。孟彪夫妻俩有些不敢相信,带着疑惑,来到陈阿姨家。“陈阿姨是大好人,给我们单独一间房,里面有电视机和卫生间,还把烧好的饭菜端给我们吃。”孟彪告诉记者,“其实来陈阿姨家之前,有个小姑娘给我买了花露水,说晚上喷一喷,蚊子就不会叮咬了。还有好心人,给我们买来食物等。”
热心的陈阿姨说,她家正好有间房子空着,可以给孟彪夫妻俩暂住几天,这事并不值得报道。不过,她希望孟彪夫妇早点把官司处理好,让生活早日回归正常。
短短数天,在绍兴遇到这么多好心人,孟彪感激涕零。他说,官司结束后,他会努力打工挣钱,并把年迈的父母安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