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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公司15万元,辞了 败露后转账还钱,晚了
2017年05月26日 08: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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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填补亏空,新昌男子刘某将公司的15万元承兑汇票贴现后占为己有,然后辞职逃匿。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4月28日,嵊州市黄泽镇某制冷公司负责人王某到嵊州市公安局黄泽派出所报案称,他公司的离职员工刘某将公司15万的承兑汇票占为己有,请警方帮助追回。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在宁波一租房抓获了刘某。刘某为新昌人,2007年应聘到制冷公司任业务员,主要负责与其他公司的业务联系及资金往来。2015年,刘某与宁波某公司谈成了一笔冷凝器的生意,这家公司将5万元的货款以承兑汇票的形式邮寄给刘某。此后,这家公司又寄给刘某两张承兑汇票,每张面值5万元。

根据公司规定,业务员在收到汇款后应当及时上交给财务。但刘某想到自己收入不高,还欠了10多万元的债务,就起了贪念,他将这三张承兑汇票占为己有。随后,刘某联系了在新昌的朋友,让朋友帮忙将三张承兑汇票贴现,扣除3000多元的贴现利息,刘某共拿到了14万余元。2017年2月份,刘某辞职。

近期,黄泽的这家制冷公司因要在新三板上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这15万元没有下落,便立即查账,发现刘某可能将承兑汇票占为己有,公司负责人立即报案。

报案后,公司负责人也开始查找刘某,要求其归还15万元。刘某见事情败露,便在5月8日前后将15万元钱转账给了公司。刘某本以为钱还了就没事了,但还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作者:记者 陈正军 通讯员 朱甜甜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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