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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规则应心存敬畏
2017年05月15日 11:09:32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对公共规则,谁应该更具敬畏意识?答案应该是每一个公民。不论是谁,不管你地位多高,也不计你财富多巨,只要你是生活在社会这个公共环境里的人,都应该对公共规则心怀敬畏、严格遵守。因为公共规则是维护公共关系、维持公共秩序的最重要的基础,是一个社会保持良性运行的“不二法门”。

前几天我到本市一个公共游泳池游泳,发现一群穿制服的人在这里搞训练,据说是为业内赛事作准备。这无可厚非,问题是这些穿制服的人中间有些人居然不着游泳衣裤,就穿着平时的制服下了池。我上前劝告说,按照公共游泳池管理规则,下池者必须身着游泳衣裤,头戴泳帽,并经过冲淋干净方能入池。身着平时的制服,也没有经过冲淋就入池是严重违反规定的,这可能会将身上的细菌带入池内,对其他泳客造成威胁。但这些穿制服者闻我所言竟无动于衷,有人甩出一句话说:“我们在这里搞训练是难得的,影响了谁?”

对于穿着制服入池,在一边的泳池管理者、救生员和其他泳客也个个无动于衷,唯我一人干着急。为此我感到很悲哀,偌大泳池,众多泳客,居然没有人对破坏公共规则的行为说一声“不”。

2011年由国家卫生部制定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和标准……”泳池水质要达标,泳客衣着起着一定作用,所以公共游泳池无一例外均应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出管理规则,其中对入池衣着和入池前冲洗都有严格要求和规定。这些公共规则得到社会的响应和遵守,因为这是维护泳池卫生和泳客安全的必要条件。记得笔者前几年第一次到这个泳池游泳,因为未戴泳帽被管理者劝阻,不得不到外面去买了顶泳帽才被允许入池。那为什么如今对身穿制服入池却熟视无睹了?难道规则不是对所有人均适用?莫非在规则面前并非人人平等?有谁同意对特殊群体可以“法外开恩”?当然,如果需要进行特殊训练,完全可以选择闭馆以后、换水之前进行,也可以说明情况,谢绝市民入内游泳,把游泳池腾出来用于训练……

其实,上述问题暴露的是有些人对公共规则缺乏敬畏之心。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当每个人从内心发出遵纪守法的要求,这个社会才能达到良性运行的理想高度,否则任何依法治理都是免谈的。今天有条件身穿制服者一般都属于公共事务管理阶层,他们理应比一般民众多点对公共规则的敬畏意识,要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能深刻影响到民众,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人们行为的榜样。 (李敬佑)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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