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张“绍兴老城区拆迁计划表”被“绍兴头条”推送后,在微信朋友圈爆屏,点击量超过“10万+”,一时成为市民十分关注的热点。(详见5月4日《绍兴晚报》)
拆迁改造是个事关百姓利益的重要议题,“拆迁计划”的精准投放可谓重磅造势,对社会经济都将带来很大影响。然而,通过记者调查与有关部门发声,证实所谓的“老城区拆迁计划表”掺有很多水分,因为网传的此表是越城区旧城改造办在去年摸底调查的初步汇总表,事后经过多次调整,信息内容多有变化。而越城区住建局最新出具的拆迁改造计划表,与网传的“绍兴老城区拆迁计划表”很多内容一致。
可见,网传的“绍兴老城区拆迁表”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把有关部门的初稿方案抢在政府公告之前进行了发布。我们常说谣言跑在真相前。但这次跑在真相之前的并非谣言,却是有信息来源但又对公众造成误导的“注水消息”。“抢跑”发布的本质仍是哗众取宠与违规操作,以提高关注度与点击率为目的,以传播制造热点事件为抓手,既有信息误导作用,也是一种负面引导。
有关部门的初稿方案是怎样流出去的,本土新媒体的信息资源是直接套取还是间接周转所得,这些都不是本次拆迁“抢跑”发布的关键。重点在于原本应有官方发布的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信息,被缺乏公信力的各类新媒体、自媒体“抢跑”发布是否合理?非官方新媒体在发布此类信息前是否应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打了移动互联网传播擦边球的相关新媒体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信息失密那是工作失职,扩大传播则有主观目的,在没有求证信息精确度与真实性的情况下贸然“抢跑”发布,造成不明真相群众的围观转播,以讹传讹,有失新媒体的职业操守与自律底线。
由此,树立正确的舆论引导观迫在眉睫,事关社会稳定与民生利益的重大信息发布规范与转载权限都须再作厘清。好在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各类新媒体将纳入管理范畴,新媒体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相关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如有违规,在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的同时,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虽然拆迁“抢跑”发布事件发生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之前,涉事新媒体躲过了1万元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但还是要对哗众取宠式的“剧透”信息发布引起警惕,有必要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规”的镜子赶紧照一照,底线是否缺失,操守有无缺位,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钱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