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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春季高发,病人失管值得重视
不少精神疾病患者长期滞留医院,时间最长的竟达10年。有关人士呼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017年03月26日 07: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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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正逐年加大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保障,有关人士希望尽可能让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回归社区,发展社区康复治疗模式。

3月21日,在杭州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护送下,49岁的秋华(化名)被送回柯桥区救助站。10多天前,她因精神病发作,流浪到杭州。昨天,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梁胜林告诉记者,精神类疾病到春季进入高发期,这些病人有的有家人却无人愿意监管,有的被家人当做包袱长期“丢”在医院。

一些精神病人失管

当天下午,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秋华送回家。“她儿子可能出去了。”邻居告诉记者,秋华已跟丈夫离婚,现在和唯一的儿子一起生活,“秋华的儿子性格孤僻,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管不了母亲。”

“近年来,精神疾病患者数量逐年递增。”梁胜林告诉记者,市第七医院共有1000余张床位,全年住院率高达90%以上,高峰时会达到饱和状态。目前,全市严重精神疾病患者有28000余人,救治率明显偏低。

“虽然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相比普通综合科要低很多,但精神疾病治疗难、康复慢,对患者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梁胜林说,不少家庭因为承担不起治疗费用,或者对精神疾病患者有偏见,没有承担监护责任,导致许多精神疾病患者没人照顾,处于失管状态。

“不少精神疾病患者长期滞留医院。”梁胜林告诉记者,目前该院滞留的病人,时间最长的已有10年,短的也有两三年。“病人滞留的原因,有的是因家中无人看护,被迫留在医院;有的是家人把病人当做包袱,丢给了医院。”梁胜林说,根据有关规定,如果精神疾病患者不愿出院,或家属不接出院,院方不能强制患者出院。

社会救助体系在完善

事实上,政府正逐年加大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保障。早在2005年,柯桥区就出台相关政策,为有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减负”。去年,柯桥区进一步明确,对纳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时,可享受治疗费用全额保障。此外,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人员等贫困患者,可享受每年1~2次住院补助,每次住院时间不超过3个月,单次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0元。

为让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承担起监管责任,柯桥区推行严重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每年奖励监护人500元。“一般监护人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没有亲人,那么由村居(社区)干部指定人员代为监管,对监管人采取奖励措施。”柯桥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柯桥区目前共有4家精神疾病患者庇护中心,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只要是柯桥区户籍的患者,可免费接受生活照料。庇护中心接管对象为轻度(精神残疾三级、四级)精神疾病患者,托养方式分为日托和全托,日托即白天托管,晚上回家,全托是长期在庇护中心接受托管。

“绍兴还需完善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可能让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回归社区,发展社区康复治疗模式。”梁胜林表示,目前绍兴有一些爱心企业在提供“工疗站”让病人回归社会,但对于大量精神疾病患者来说,数量还不够。


作者:记者 杜珊珊 编辑:赵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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