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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许诺”莫成“空头支票”
2017年01月16日 09:58:27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近日,笔者老家的村两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对2016年年初许诺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验收”,村民们对村干部年初的许诺现已兑现表示满意。村干部们说,既然年初向村民作了“许诺”,就一定要想方设法兑现。

近年来,有不少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习惯于年初安排工作时,先许诺自己在新的一年里要为群众办几件实事。有的许诺办几件,有的许诺办十件,还有的甚至许诺办几十件。应该说,年初许诺后,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能信守许诺,对自己年初许诺的这些实事认真抓细抓实,一件一件地办好,实打实地予以兑现,在年底前给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此举,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誉。

然而,也有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把年初许诺办几件实事当作“套话”,甚至于随意许诺,没有真正把办实事的工作落到实处。结果,有的地方年初轰轰烈烈地推出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但到了年底却只办成了四五件;有的地方把为民办实事办成了 “形象工程”,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实惠;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年初有“许诺”,但平时却一件也没有去落实,到年终时不了了之,“实事”成了“空头支票”。这样做,不但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而且也深深地伤害了老百姓的心。

俗话说:“言必信,行必果。”作为我们的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更应一诺千金、信守承诺。倘若言而无信,承诺就失去了实际意义。

新年已经到来,笔者衷心地希望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认真梳理一下上年初的许诺,看看自己曾向群众许下的“诺言”有没有兑现?没有兑现的,要查明原因,分析得失,及时向群众做个交代,同时,要想方设法进行“补救”。总之,年初的“许诺”不能成为“空头支票”,要不折不扣地向群众“兑现”。 (叶金福)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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