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市八届人大代表推荐选举和市政协八届委员协商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两代表一委员”推选提名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是从严从实把好人选质量关,确保产生的代表委员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组成结构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汇聚智慧和力量。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代表、委员产生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自始至终将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强化责任担当,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法犯罪等人选,严格把关、及时反映,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加大对失职失责问题的追究力度,通过追责问责,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倒逼责任落实。
必须坚持从严把关。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优化结构,改进产生程序,提高代表、委员素质。严把资格条件关,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严把整体结构关,适当提高基层一线比例,防止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统筹代表、委员人选结构,尽量减少交叉。严把身份认定关,代表、委员人选身份,应以参加选举或协商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坚决防止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查的“顶帽子”现象。严把产生程序关,严格按程序进行推荐协商,依规组织代表、委员人选考察工作,不得层层委托考察,不得以人选所在单位的意见或人选表现材料代替考察。严把审核审查关,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联审机制、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防止按所谓“工作惯例”行事。
必须坚持发扬民主。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按章办事贯穿代表、委员产生的全过程。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参选、候选人推荐和介绍等工作,精心组织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大会选举,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教育引导代表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持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协商产生政协委员人选。严格执行有关法规章程,严防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行为,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宗派势力和宗教势力的干扰破坏,善于运用法律和章程解决代表、委员产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