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市长马卫光报道集 >> 最新报道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接受俞志宏辞去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马卫光为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6年11月05日 09:53:2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昨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俞志宏辞去绍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马卫光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审议通过绍兴市贯彻实施《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等报告。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徐挺富主持,副主任吕斌、施淑汝、王继岗、阮坚勇、孙云耀及秘书长寿炳尧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武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建华等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解晓波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绍兴市贯彻实施《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深化学习宣传,进一步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行水平。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稳妥推进公建民营改革。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形成协同联动的养老服务工作大格局。进一步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在更高水平上取得新成效。

马卫光同志简历

 马卫光,男,1962年10月生,浙江绍兴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经济研究中心综合调研一处副处长,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三处副处长、处长、副主任,宁波市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宁波市镇海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宁波石化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宁波市委副秘书长,宁波市副市长,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北仑区委书记,绍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作者:记者 王珏 编辑:徐钦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