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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两部地方性法规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我市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
宣传贯彻两部法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10月25日 08:38:51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上午,我市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明确下一步两部法规宣传、贯彻和执行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推动法规有效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尹永杰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晓东主持,市领导吕斌、解晓波出席会议。

今年是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第一年。年初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积极主导,市政府全力主抓,全市上下群策群力,我市首次制定的两部地方性法规《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于9月29日正式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起草、当年审议、当年批准、当年实施”的立法目标,圆满完成了首次地方立法任务。

谭志桂指出,两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绍兴地方立法工作首战告捷,凝聚着方方面面的心血和智慧,离不开全市上下各尽其责、共同努力。他强调,要强化宣传贯彻,像推进立法一样推进两部法规的施行落实。学习要求深求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重点执法部门系统学,广大工作人员专题学,形成学法用法热潮;宣传要讲通讲透,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两部法规的群众知晓率;配套要抓早抓细,及早制定权责清晰、任务明确的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执行要“不枉不纵”,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级人大要加强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检查,开展立法后评估,动员代表参与,发挥在两部法规施行中的积极作用,监督和推动两部法规全面落实。

尹永杰要求,充分认识两部法规施行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加强城市管理、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正确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规定,确保两部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切实加强两部法规宣传贯彻执行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真正把各项规定执行到位,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上,市领导向6个区、县(市)赠送了法规单行本,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8个单位作表态发言。


作者:记者 秦德胜 王珏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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