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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重阳节是否该放假”真的很重要?
2016年09月30日 16:43:10
来源:新华网

 10月13日是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形式明确的首个老年节。一方面是老年人对天伦之乐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年轻人因工作及生活压力难以陪伴父母……当现行休假制度是否合理引发社会热议时,该不该给已经入法的老年节放个假,让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 (10月13日《成都商报》)

有关在重阳节是否该放假的话题,并不是第一次才被提起,早在几年前媒体热议如何复兴传统节日时,就有专家认为,现在敬老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如果将重阳节放假入法,也让“常回家看看”不再成子女的一声叹息。

就目前而言,尽管有人对法定节假日的安排有争议,全国假日办也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我国的休假制度几经变迁,从原来的每周休一天,变为现在的每周休两天,法定节假日也由每年七天增加为每年十一天。通过与法定假日前后的双休拼接,5个三天长假、两个7天长假,法定假日越来越多却是不争的事实。

就说今年的重阳节吧。刚刚过去的7天国庆黄金周,时间应该比较宽裕,家中有老人的孝顺子女,就会利用这个时间回去陪老人,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但长假期间“出游”成了关键词,在全国各地的旅游景点涌动的人潮中,又有多少带着老人?如果在长假期间已经陪过老人了,重阳节再放假让他们专门回去陪老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更何况,与父母同城的年轻人,平时有的是时间“常回家看看”。而远在异乡的子女,如果想要回家看望老人,指望重阳节1天的法定假日,也许连往返旅途的时间都不够,法定的“敬老节”成了一个平凡的休息日,放假敬老的美好愿望,恐怕也很难实现。

孝敬老人是心与心的相通,有时一个饭后的电话问候,天气变化时的一个小小提醒,对老人而言是一种心理的慰藉,是一种幸福的体验。而放假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发扬”,如果缺少对传统孝道的认同,即便设立法定假日让人敬老,也恐难让老人感受被孝敬的幸福。

放假不放假,都应孝敬老人。这既是为人子女者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传统美德,同时也是为了少给自己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作者:高君波 编辑: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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