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免疫注射、登记办证的犬只,以及未及时办理年审手续的犬只,犬类管理办公室将统一按无证犬进行捕捉收容。”昨天,记者从嵊州市召开的开展城区犬类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正式颁布了《嵊州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开始进行集中登记办证,10月1日开始对城区限养区内无证犬只开展集中整治捕杀。
嵊州城区的限养区域为:上三线以西,甬金高速公路以北,城南大桥沿新昌江至甬金高速公路一线以东、罗小线以内的区域范围。烈性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允许出户的犬必须束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将犬只挂牌悬吊于犬只颈部。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商店等公共场所。允许携犬出户的时间为上午5时至8时,下午6时至9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