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区域新闻 >> 嵊州市
犬无证,一律收容
嵊州城区将实施最严犬类管理办法
2016年08月19日 07:56:37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对未免疫注射、登记办证的犬只,以及未及时办理年审手续的犬只,犬类管理办公室将统一按无证犬进行捕捉收容。”昨天,记者从嵊州市召开的开展城区犬类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正式颁布了《嵊州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9月1日开始进行集中登记办证,10月1日开始对城区限养区内无证犬只开展集中整治捕杀。

嵊州城区的限养区域为:上三线以西,甬金高速公路以北,城南大桥沿新昌江至甬金高速公路一线以东、罗小线以内的区域范围。烈性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允许出户的犬必须束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将犬只挂牌悬吊于犬只颈部。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商店等公共场所。允许携犬出户的时间为上午5时至8时,下午6时至9时。


作者:记者 陈正军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