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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整治“一户多宅”向党员干部“开刀”
16名农村干部被停职或免职
2016年07月13日 08:26:22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整治违法建筑进入“深水区”,党员干部更应率先示范。近日,记者从嵊州了解到,在近2个月的时间里,嵊州近3万名党员完成“一户多宅”自查,51名党员因隐瞒或逾期不拆被确定为警示党员,16名农村干部被停职、免职或者责令辞职。

82岁老党员主动拆除三层楼

7月8日中午,记者来到嵊州市黄泽镇顺富村,82岁的陈洪焕老人正在吃中饭,现在他与儿子住在一起。

一个月前,陈洪焕老人还住在另一处楼房中,那是一幢1981年建造的三层楼。而当记者来到现场时,这幢三层楼已变为平地。

为何已建了35年的三层楼要被拆除呢?黄泽镇党委书记李剑光说,5月底,镇党委向全镇党员发出整治“一户多宅”通知,已经有57年党龄的陈洪焕主动向村党支部申报了情况,并决定自行拆除。

嵊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倪明告诉记者,今年5月17日,嵊州市纪委向近3万名党员发出“一户多宅”主动申报、带头自拆的通知后,辖区内所有党员都进行了申报和承诺,其中856名党员存在非法“一户多宅”,张贴公示接受监督。

16名农村干部被停职

在这次“重典整治违建”过程中,嵊州市崇仁镇三懋村党支部书记、39岁的张金波因为执行不力被免职,目前村支书由60多岁的老党员张樟喜临时担任。“我们已经拆除2400多平方米违法建筑,涉及20多户人家,其中2户为党员。”张樟喜说。

据了解,5月20日三懋村举行党员大会,张金波没有对整治“一户多宅”工作进行布置。5月23日,嵊州崇仁镇党委闻讯后下达“免职书”,张金波也成为了嵊州第一个因拆违工作不力而免职的农村党员干部。

根据嵊州市纪委下发的“十个一律”通知,若党员存在瞒报、逾期不拆等行为,一律直接确定为警示党员,组织关系将一律转入乡镇(街道)党员教育帮扶支部接受一年教育,其间一律不得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如果为村、社区的干部或负责人,一律免职或责令辞职。

目前已经有51人被列为警示党员,16名农村干部被停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截至7月1日,嵊州市已完成拆违173.7万平方米,完成进度的144%。


作者:首席记者 钱峰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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