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诸暨市检察院将诸暨市技师学校100多名未成年人“请进来”,旁听钱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的法庭审理,希望通过近距离感受庭审,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律自爱的意识。
钱某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开庭时已满18周岁),先后三次与他人结伙,为泄私愤,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流浪人员程某等多名无辜群众,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一人未达轻微伤的严重后果。法院判决钱某某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庭审中,出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成因以及犯罪预防对策进行了生动的法庭教育。旁听庭审的师生均表示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和法律教育意义,要以案为戒,培养正确的价值观,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同时通过旁听,也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今年以来,该院与诸暨市教育局达成《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涉罪学生帮教工作协作方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帮助涉罪学生回归社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