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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子女如何入学?柯桥区教体局权威解答
2016年06月27日 07:23:4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我原来的上虞区一家公司工作并参加社保,今年刚转到柯桥区上班,我上小学的儿子能不能在柯桥区读书?”昨天上午,老家在河南、现在在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务工的杨先生,向记者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记者从柯桥区教体局了解到,流动人口在“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参加的社会保险,符合连续、自然缴满一年的,可以互通、互认。

根据相关政策,符合积分制政策积分满30分的非绍兴市区(柯桥区、上虞区、越城区)户籍人员,无违法生育行为,其子女可直接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学,并由所在镇街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据介绍,符合以下5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在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具备在柯桥区有稳定职业(指与柯桥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2.在柯桥区具有相对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的住宅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3.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或取得《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4.在柯桥区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指于2015年8月31日前已在柯桥区参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之后一直连续按月缴纳,补缴无效);5.无违法生育行为。

流动人口在“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参加的社会保险,符合连续、自然缴满一年的,可以互通、互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核实确认后,也可以互通、互认。

柯桥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按照“就近、统筹”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就近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

据了解,上报相关资料时间为7月1日~10日;需要通过申请积分办理子女入学的时间也安排在7月1日~10日。外来务工人员在这一时间段内,持暂住地镇(街道、开发区)流管所出具的积分满30分的《积分通知书》,及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暂住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办理申请入学手续。


作者:记者 边锦祥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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