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头条新闻
保护资源 浙江向禁用渔具、酷渔滥捕宣战
2016年05月27日 16:29:45
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保护幼鱼是延续海洋生物种群资源、实现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主要手段。眼下正是海洋生物生长繁衍的重要时期,而量大面广的“断子绝孙”式捕捞和庞大的“捕、运、销、加”“黑色产业链”,对幼鱼资源造成了不可逆转的致命打击!

5月9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动员令、吹响集结号,在全省范围内打响“幼鱼保护攻坚战”和“伏季休渔保卫战”。宁波、温州、舟山、台州、嘉绍五大战区已全部就位,誓与违法违规行为宣战!

保护幼鱼资源振兴浙江渔场倡议书

6月1日是我们东海一年一度的全面休渔期。“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我国自古就有顺应鱼类“春生、夏养、秋长、冬捕”生长规律的传统和智慧。

幼鱼资源是海洋生物种群得以延续的最重要物质基础。“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两千多年前,孟子曾说,不要用细密的渔网捕捞小鱼,就会有更多的鱼捕不尽吃不完。而时至今日,我们在渔区却随处可见,网具越来越多!网口越来越大!网目越来越小!这种“断子绝孙”式的生产对海洋生物种群造成不可逆转的致命打击。大量“娃娃鱼”“子孙鱼”“儿童鱼”刚刚孵化,来不及长大,就被捞上来加工成饲料、鱼粉,实在令人痛惜!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近年来,我省以网具整治为抓手,组织开展“保护幼鱼”专项行动,从捕捞、收购、运销、经营、使用等多个环节入手严管实查。“今日不捕鱼子孙,明日子孙有鱼吃。”保护幼鱼资源就是保护“海上粮仓”。为此,我们向全省人民发出倡议:从我做起,保护幼鱼,珍爱海洋,携手共建美丽东海、幸福家园!

一、从我做起,不捕幼鱼

渔民兄弟是渔场修复振兴的直接受益者,保护幼鱼就是保障子孙后代有鱼可捕、有鱼可吃。请坚决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渔业法规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禁用渔具规定,严格按照许可类型、作业和场所使用合规渔具进行捕捞,自觉执行最小网目尺寸、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一电四网”(电脉冲惊虾仪、多层囊网、地笼网、滩涂串网、珊瑚网)禁用渔具,不捕捞、不销售、不使用幼鱼资源。如发现伏休期间偷捕或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劝止或向当地渔政管理部门反映,我们的24小时举报热线是“967201”。

二、从我做起,不伤幼鱼

涉渔生产经营者是渔场修复振兴的利益相关人,自律守法经营是保护幼鱼的最好行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渔具厂商不制造、不销售、不维修禁用渔具,鱼粉厂、饲料厂不收购、不加工幼鱼资源,养殖场不使用冰鲜鱼投饲,加油点、冷冻厂(船)不为涉嫌违法违规的渔船提供加油、加冰、代冻服务,坚决切断破坏幼鱼资源的“黑色产业链”。

三、从我做起,不食幼鱼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保护幼鱼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请您支持我们的倡议,不吃海捕小鱼小虾及相关加工制品。特别是9月16日伏休结束前,请慎重购买和食用海捕鱼虾,您口中的美食很可能是伏休偷捕的抱卵亲体或海洋生物幼体。它们还能孕育、长大、繁衍,需要我们共同呵护。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作者: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