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1~4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37亿元,同比增长5.8%;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
从限上消费市场的特点来看,乡村社零增速高于城镇。全市城镇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9.08亿元,增长3.8%;乡村实现14.29亿元,同比增长54.9%。
同时,餐饮消费增速逐月提高,而商品零售增速趋降。前4个月餐饮收入实现11.81亿元,同比增长12.0%;商品零售实现231.56亿元,同比增长3.5%。
而从商品类型看,占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以上的五大类商品: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中西药材类、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等,合计实现零售额171.11亿元,其中,汽车降幅收窄,石油增速回升。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网络零售增幅持续提升,今年1~4月,全市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3.89亿元,同比增长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