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主观上明知系儿童,客观上实施了让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5月19日上午,一起社会影响较大、引起群众广泛关注的拐骗儿童案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任员额检察官的新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员额检察官”是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名词。新昌县检察院自去年被省检察院列为全省11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之一以来,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已经到岗到位。首批20名员额检察官从该院74名干警中选出,其中当选的7名中层干部不再担任行政职务,直接参与办案,对案件阅卷、提审、出庭等工作亲力亲为。
司法体制改革后,案件涉及起诉、批捕等直接由办案人员来决定,使责权统一,解决了责任问题。“以往我办的案件都交科长、分管副检察长甚至检察长审批决定,现在要把这个权力交给我,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对我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侦监科员额检察官徐新刚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