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上虞陈先生从别人处转让得来一辆二手车,停放着突然不见了。真相令人啼笑皆非,原来车辆竟然一车多押,被第一抵押权人拖走了。这下,陈先生可恼火了,把出让人徐先生告上法庭,起诉理由是不当得利。
经上虞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调解,案件已经履行,徐先生返还陈先生2万元转让款。不过,徐先生却为此事已损失了4万余元,因为当初车主傅某将这车抵押给他时,他支付了3万元的价款,而且不知道此车已经“一女两嫁”。
去年8月,陈先生从徐先生手中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入手一辆东风面包车。其中2.4万元是车款,其余钱款是因为徐先生对此车进行了装潢,系装潢款。双方写了转让协议,陈先生拿到了车钥匙、车辆以及行驶证。可才开了没几天,去年9月2日中午,陈先生这辆停放在下管镇移动公司门口的车辆却莫名其妙不见了。报警一个多月后,下管派出所告知陈先生:该车辆系一车多押。原来,车主傅某因赌博欠下了不少钱款,将车辆分别抵押给了他人以及徐先生。傅某将车辆抵押给他人时,办理过车辆抵押手续。所以,陈先生报警所称的失踪车辆,是系被第一抵押权人拖走,且对方具有车辆抵押合法手续。派出所告诉陈先生,本案所涉并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算是个经济纠纷。
昨天,办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徐先生向陈先生转让车辆的时候,并不知情这辆车已经被抵押,现陈先生因故不能取得所购车辆,根据徐先生与陈先生之间的合同约定,徐先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经法庭调解,徐先生支付陈先生2万元。法官说,事实上,徐先生也是受害者,但徐先生只能向原车主傅某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