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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权威发布 春节餐饮消费纠纷最突出
2016年02月18日 13:20:48
来源:绍兴晚报

对于酒店餐饮业而言,过完元宵节这个春节才算忙完了。因为生意好,也免不了忙中出乱,导致服务不到位,甚至发生一些小摩擦。昨天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餐饮住宿类的纠纷相对比较突出,而最明显的就是“多收钱”现象。

据了解,今年春节期间,12315指挥中心接听消费者来电289次,与去年同比略有上升,而其中服装鞋类投诉占总投诉了的31.08%。“服装鞋类投诉量历年一直是名列前茅,再加上新年穿新衣是绍兴传统,因此这方面的投诉有增无减。”指挥中心有关认识说,消费者主要反映衣服破损、起球、没有标清楚成分、羽绒有气味、钻毛、鞋子脱胶等问题。

一个增长比较明显的新现象是,餐饮住宿服务质量投诉明显增加。其中好多是关于“多收钱”的问题。消费者朱先生2月13日去酒店吃饭,但结完账后发现钱不对了,便向商家索要小票。一看小票他发现:就餐过程中一款“小木耳”没有上也算上去了,苹果汁、蓝莓汁、椰子汁都退掉了,但也给算上去了,还收了200元的服务费。朱先生一算,总共多收了大概800元。因为协商不成,朱先生只好向消保委投诉讨说法。

无独有偶,陈先生是正月初三去酒店请客消费的。当时他按1500元一桌的标准点了两桌菜,另外点了一瓶168元的红酒。可最后结账时,他发现酒店收了他3836元。一询问,老板说菜价涨了。陈先生对此很不满意。

这种多收钱引发的纠纷根源是消费场所实行的是“假日价”,其他如消费卡不能使用、网上第三方预订和现场消费有出入等也纷纷被投诉。比如嵊州的刘小姐1月份通过携程网预订了酒店房间,正月初一到初三是288元一晚。可是,她入住时却被告知,第一晚可以按携程价,第二晚起要涨价,结账时多收了210元。刘小姐气愤不已,最后投诉。

周女士手头有一张水果店消费卡,正月初二去水果店消费被告知春节期间这卡不能用,她随后致电相关部门希望帮助处理。

据悉,目前这些纠纷均在进一步处理。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说,春节长假消费高峰已经过去了,但元宵节前还是有不少人会选择饭店等场所消费。提醒消费者多长个心眼,免得花冤枉钱、引发不愉快。


作者:记者 汤桂平 编辑: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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