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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门炮”讨彩头,这两天柯桥有14人被行政拘留
2016年02月16日 11:36:50
来源:柯桥日报

    本网讯  为了讨彩头,春节后开门营业很多人有放“开门炮”的习惯。然而,现在放“开门炮”讨到的不一定是彩头了,搞不好还会把自己“放”进派出所。这不,仅昨天前天两天,柯桥就有14人因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所以这个习惯得改改了。其实,早在2015年3月6日起,我区已正式施行在柯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月15日是农历正月初八,又是一个吉日,很多商铺选择在这一天开业。昨日一大早,城区便响起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不管火锅店还是轻纺市场门市部,电器店还是教育培训机构,一些商户为了讨彩头,仍抱着侥幸心理在禁放区肆意燃放“开门炮”。为严肃查处这一行为,柯桥警方加强了巡逻。

  昨日早上8点,柯桥派出所巡逻队员在万达小区北侧巡逻时,突然听到阵阵鞭炮声。巡逻队员立即循声前往,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派出所值班室。随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是附近的一家黄牛肉馆开业,老板万某为了图吉利燃放了两大盒组合类烟花。于是,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上午10点20分,位于柯桥中央大厦的一家布艺公司开业,公司员工项某和陈某在公司门口各燃放了一个烟花,被民警当场抓获。此外,当天位于钱陶公路的一家酒店、位于笛扬路的一家电器店、位于兴越路的一家餐馆都因为放“开门炮”,5名违法行为人被传唤。当天,另有5名轻纺市场商户因燃放烟花爆竹被轻纺市场派出所查处。

  其实,在2月14日上午9点左右,位于柯桥山阴路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开业,一员工就因为在门口燃放鞭炮,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条例,万某等14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这些违法行为人在接受调查时,很多称不知道城区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也有的人知道柯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是不清楚具体的禁放区域。根据规定,柯桥城区东至镜水路、南至104国道南复线(杨绍线)、西至稽山路南沿104国道至香林大道、北至柯袍线为禁放区,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今后几天,柯桥的商铺都将陆续开业了,商户们可千万不要为了图一时气氛,结果换来拘留的处罚。不管你的商铺是否在禁放区,就算是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放“开门炮”的习惯都该改改了。警方提醒,对于违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都将严肃查处。


作者:俞立权 编辑:王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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