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闹闹的春节长假转眼过去,许多市民都有同一个感觉,今年过年放烟花爆竹的人基本没了,空气特别清新,天空特别蓝,街道也特别整洁。今天早上,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为确保三区“禁放令”的有效落实,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公安累计出动6450人开展巡查,依法对32名违法燃放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的伤亡事故。
两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各被拘留5天
上虞区的陈某、厉某本想着春节长假卖点烟花爆竹赚点“压岁钱”,却被上虞百官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140余箱烟花全部收缴。因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两人还各被行政拘留了5天。
在上虞百官开小店的陈某每年都会进几百箱烟花,通过春节前后一个月销售能有一大笔收入。去年6月份,陈某就囤积了一批烟花,准备在春节销售。
2月11日下午,正当陈某回家装货时,百官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敲开了他家的大门,向他出示了“检查证”。民警发现陈某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为其农村自建房,整整103箱烟花占据了陈某家一楼的大部分地方,人货混住,陈某坦言从来不敢在家里抽烟。
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不仅陈某储存烟花爆竹的地方不符合规定,而且销售烟花的许可证也已过期。陈某交代,近来由于“双禁”工作宣传到位,这规定已被大部分居民所接受,今年烟花销售的形势并不理想,去年6月至今大半年了,只卖出四分之一,销量还不及往年的一半,剩下的103箱被警方收缴。
2月11日,民警还在一市场门口小店查获另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的行为,店主厉某也被拘留5天,40余箱烟花被收缴。
半夜时分放鞭炮
刚点着民警就出现了
除夕当晚,家住越城区的陈某选择在鲁迅路上自家的小店和家人一起过年,心里盘算着白天不好放烟花爆竹,打算等到半夜人少的时候再放。没想到鞭炮一响,在周围巡逻的民警就出现了。
“正月初一零时刚过,陈某在鲁迅路上燃放爆竹,被赶到现场的塔山派出所民警抓获。”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民警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他做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塔山派出所民警介绍,陈某还以为大过年的,没人来管,于是他就从乡下买了些烟花爆竹准备过年时在小店门口点个关门炮,图个吉利,可是没想到还是撞到了枪口上。接受处罚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同时也知道这次“禁放”是动了真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