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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学期越城区幼儿园要提高伙食费了
每月每人增加30元
2016年02月07日 13:47:4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伙食费由90元/月调整为120元/月,5个月增加150元。”昨天,越城区不少家长收到幼儿园发来的通知。据悉,越城区教育体育局最近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春季幼儿园收费作了新的规定。

“我们已经让各班班主任将消息告知给家长了,下学期每个小朋友要增加伙食费30元/月了。”越城区元培幼教集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我们目前在收的伙食费是100元/月/人,下学期打算收120元/月/人。”越城区孙端镇中心幼儿园园长郑国娟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之前越城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在60元/月至154元/月之间,其中大部分幼儿园收取90元/月或100元/月。记者从《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幼儿园收费工作的通知》上看到,各园在确保伙食点心费收支平衡的原则下,征求家长意见后按实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通知》强调,从2016年春季起,伙食点心费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20元/月/生。

《通知》还规定,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分等定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类制定。三周岁及以上幼儿全日制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市区特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50元、省二级(市区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50元、省三级(市区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60元、准办幼儿园每生每月150元;三周岁以下幼儿保教费可相应上浮20%(根据幼儿年龄按月收取),不提供中餐及午休的,保教费减收40%;寄宿制保教费可上浮70%。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可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保教费按照幼儿园的相应等级收取。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上浮20%。另外,代管费仍为每生每学期60元。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赵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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