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对公交政策性亏损、公交车辆新增及更新、公交智能设施、公交新惠民政策都予以财政补贴,对公交经营企业减免相关税收。”这是近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绍兴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意见》作出的规定。“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的系列举措,将推进市区公交事业全面发展,让群众在公交服务中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市交通部门一位负责人说。
《意见》对市区公交提出了一个近期发展目标:到2010年,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0%;公交车年更新率平均达到15%以上,高档空调车占有率达到75%,符合国Ⅲ标准的公交车占有率达到30%;在二环线周边建设2个出租车服务中心等等。“就‘万人拥有量’这个目标,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新增车辆要达到200余标台。”这位负责人说。
为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意见》对土地划拨、停车场、停靠站均作出具体指标规定,市财政每年按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计划,落实专项保障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优先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同时,公交综合型服务场站、公交候车站亭等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费用。
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财政政策,无疑是这份《意见》最具分量的地方。《意见》规定,对公共交通企业执行低票价政策和承担社会公益性福利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公共交通企业更新购置高档空调环保型公交车(国Ⅲ标准)的,由市财政按购车总额的25%予以补助。此外,还鼓励公共交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对公交智能系统、电子站牌、公交IC卡系统、公交服务公众信息网站等建设,由市财政按投资总额的25%予以补助。“十分明显,这些举措表明政府树立了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理念,通过财政力量,系统改善公交发展环境。”这位负责人说。
由财政对“公交新惠民政策予以补贴”一项,也透露出不久将实施的一些惠民政策,如限定时间内余额作废制度将取消,学生公交IC卡刷卡付费实行4折优惠,在1小时内公交换乘并刷卡付费的乘客,实行减价5角的换乘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