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开始,牙膏、沐浴露等老百姓日常用品将正式进入化妆品的“队伍”。不过,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化妆品标识和通用名将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也就是说,如果牙膏、沐浴露以及其他化妆品上列举了“增白”、“除螨”等疗效之类的标识,便被认为是不允许的。
这样的规定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明白消费。不过,考虑到厂商还有一定的库存,有关部门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明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
应该说,通过对化妆品的标识进行管理,有关部门对化妆品的管理和要求更严格了。那么,作为一次性化妆品使用的大户,宾馆和饭店内使用的牙膏等一次性化妆品质量如何?最近,绍兴县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所涉及的宾馆、饭店非常多,其中40家使用一次性化妆品的宾馆、饭店被查,共检查一次性化妆品70件,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涉及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及是否经营无证产品、过期产品等。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宾馆、饭店使用的一次性化妆品总体情况较好,经营者能自觉把好进货关,基本能做到合法经营,对于消费者来说,等于有了一个安全消费的保障。
当然,还有些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使用一次性化妆品的宾馆、饭店没有做好化妆品进货前的索证工作,不能提供一次性化妆品卫生许可批文,有的一次性化妆品小包装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对此,卫生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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