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商报10版上刊登了一篇《我也被足浴店“忽悠”了一把》的消息和一个“读者投诉”,说的都是市区的千子莲足浴店突然关门,消费者手里持有的消费卡难兑换现金的事情。
报道刊登后,记者接到很多市民的电话,都是反映同一个问题:这卡里的现金到底何时能兑现?大家都希望商报能帮他们讨回公道,给他们一个说法。
市区的胡女士今年年初也办了一张1000元的千子莲足浴卡,现在卡里还剩下100多元现金。“虽说钱已不多了,但我要的是一个说法,这样不负责任的商家让消费者很寒心。”胡女士说,希望商报能尽快找到加盟店的老板,将钱退还给消费者。
市区的赵先生也是此事的“受害者”,他办的是500元的消费卡,现在卡里也只剩下100多元。赵先生说他看了商报后,对“千子莲”的解释难以苟同。“我们去千子莲足浴店消费看中的是‘千子莲’这个牌子,现在出了事,当然是‘千子莲’帮我们解决,因为我们是不可能找到加盟店老板的。”赵先生认为,既然消费者相信“千子莲”这块招牌,总部就有义务将这件事尽快解决好。“所谓‘桥归桥路归路’,总部和加盟店的协议是一回事,我们和‘千子莲’的消费交易又是一回事。”
记者随后又同千子莲总部取得了联系,原来那个接线员还是同样一句话:“现在总部依旧与绍兴的加盟店在联系。”“因为中间牵涉很多事情,不是消费者想的那么简单,或许短时间内达不到消费者预期的要求。”记者想进一步同总部负责人联系,但被接线员拒绝了,她说会将绍兴消费者的想法反馈给负责人,到时再给记者一个说法。
由于千子莲足浴店在绍兴的两家加盟店至今没有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因此业主也找不到。对此,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的柳律师认为,千子莲总部在这件事上难辞其咎,应负连带责任。“假如绍兴的加盟店与总部签订合同时交了一定的押金或保证金,那总部就有责任将这个钱先行退还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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