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城区东湖镇水产村的赵老太太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为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被搞错,欲修改却找不到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她无法拿到镇里每月50元的相关补助。
据赵老太太说,她是1934年3月5日出生的,在1986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不知何故,将她的出生年月弄错了,整整推迟了10年,导致现在她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是1944年。因为赵老太太不识字,当时未发现。几年后发现时,因怕麻烦,也没考虑到更多后果,一直没改过来。
按照有关规定,年满70周岁的老人,可以领取每月50元的补助。这时,拿着身份证去申领的赵老太太傻了眼:实际年纪已到,可身份证上的年纪还没到,这让生活不宽裕的她无法领取补助。
赵老太太带着村里的原始资料找当地派出所修改身份证。因东湖派出所的户籍管理是从1989年左右开始的,之前由镇政府管理。派出所民警在查找户籍档案时,没有找到赵老太太1934年3月5日出生的档案,而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更改出生年月又必须以原始户籍资料为准,所以不能为赵老太太更改出生年月。
赵老太太拍着大腿叫苦:“我大儿子是1951年出生,如果我真是1944年出生,那母子年龄只相差7岁,这岂不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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