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汽车保险费,一小伙竟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两起交通事故,向两家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4万余元。日前,越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故意制造汽车保险事故、诈骗保险金的4名男子被法律严惩,其中,徐某因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保险公司报案牵出诈骗案
4月9日,越城区警方接到绍兴一保险公司报案,称有人采取故意撞车伪造交通事故等方法,有诈骗保险理赔金嫌疑。次日,警方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裘某抓获,在裘某的劝说下,徐某主动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伙同裘某骗取保险公司赔款的犯罪事实。
原来,2007年9月,绍兴县人徐某利用其父亲的身份证购买了一辆二手皇冠轿车,并将被保险人及投保人变更为他的父亲。11月15日晚上,徐某与裘某等人策划了一起“交通事故”。徐某驾驶皇冠至萧山进化镇一隧道附近,并故意撞向路边山体,造成车子前部、副驾驶门、叶子板等多处破损,徐某即打电话向交警部门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而一同前往的裘某为其“作证”,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谎称车子因避让对方车辆不及,出了事故。
徐某交代,事发次日,萧山交警部门根据裘某的虚假陈述及现场勘查作出事故认定书,使得他成功以父亲的名义从投保的保险公司骗得保险赔款2万余元。
勾结定损员导演假事故
今年3月,徐某再次利用皇冠轿车制造假事故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赔款。这一次,他联系上了在宁波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工作的同学章某,串通他合伙骗保。电话联系商定后,由章某伙同其女友的父亲施某,策划导演了一场“交通事故”,以骗取施某投保在章某保险公司的拖拉机保险金。
3月8日下午,几人将拖拉机和皇冠轿车驾驶宁波市鄞州区一水库附近,徐某驾驶轿车故意撞向路边山体,制造施某驾驶拖拉机在超车过程中迅速变更车道,导致轿车发生事故,造成轿车损坏的假现场。几人向交警部门作了虚假陈述后,和前一次一样又骗取了事故认定书。
为了骗取较高的保险赔偿金,徐某和同学章某又将事先准备好的破旧水箱、大灯等配件安装到皇冠轿车上,章某以安邦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的身份对该起编造的交通事故进行拍照定损。章某则以施某的名义从安邦保险公司骗得保险赔款2万元,徐某从中分赃得款1万元。
法院认为,徐某、裘某同他人采用欺骗方法,骗取保险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徐某、章某、施某合伙编造被告人施某的投保车辆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最后,除徐某数罪并罚外,裘某、章某和施某三人也分别因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处以相应的刑罚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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