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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开酒店是否妥当?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8-28 09:10

  新昌县梅园新村5幢赵先生4日反映:我所住的这幢房子是住商楼,一楼是营业房,二楼以上应属住宅。现在二楼整层被人买下,并被改造成一家酒店——新小龙大酒店。我是4单元三楼双号,我楼下是酒店厨房,厨房内光煤气炉就有5只,大的煤饼炉2只。与一楼营业房比,二楼住宅层高较低,下面这么多炉子蒸、炒、烧、煮,我们的楼板都被烤得热烘烘的,以致不开空调无法住。另外,楼下的油烟味也直接影响到我们。住宅楼怎么可以开饭店?还在筹建时我们就多次向工商环保部门反映,希望及时制止,有关部门也曾表示不会批,但后来,营业执照还是批了出来。

    新昌县规划局杨先生答:梅园新村总体是住宅,也安排一定比例的服务小区居民的非住宅。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应以房管局核发的产权证为准。

    新昌县房管局产权科梁科长答:梅园新村5幢一楼属于非住宅,二楼及以上是住宅。

    新昌县环保局王女士答:新小龙大酒店营业执照审批前没有经过“环评”,赵先生向我们环保部门反映过,但现在对饮食服务行业违规排污的行政处罚由城管负责。

    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科杨科长答:新小龙大酒店的营业执照是2005年11月29日批的,当时他们已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而“环评”并非营业执照审批的法定前置条件。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王幼康 编辑: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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