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学承诺书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它要求我们日后要有社会责任感,同时在学校里要努力学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昨天上午,今年刚考入湖州师范学院的小胡来到市慈善总会,签下了一份《爱心助学承诺书》。今年起,像小李这样接受市慈善总会结对助学的大学生,都要签《爱心助学承诺书》,他们在得到爱心助学的同时,在校期间也将受到一些考验。
记者看到,这份《爱心助学承诺书》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市慈善总会可中止助学:一是因主观原因辍学的;二是在校内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三是因主观原因连续两学期有同一门必修科目不合格或一学期有两门必修科目不合格的。
据了解,这些年来,我市慈善部门通过发放助学款,让许多贫困的优秀大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而接受助学的大学生每学期也向慈善部门提交助学汇报卡,但以前更多只是大学生自我填写,慈善部门进行核实调查的情况不太多,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中止助学款的情况。“我们这一次推出承诺书,就是让这些受助的大学生懂得权利和义务关系。”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说。
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让承诺书能落到实处,他们将与接受结对助学的大学生所在学校建立联系制度,对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据悉,今年市慈善总会共为05、06、07、08级结对资助的237名大学生发放助学金55.7万元。此外,考虑到对大学生个人隐私的保护,今年市慈善总会取消了发放助学款仪式;同时为方便大学生携带方便,助学款采取银行存单形式发放。
■新闻助读
2003年7月,重庆人段霖夏考上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因需要4.96万元学费,其父到街头卖苦力凑钱。重庆商人李富华得知后,当场捐助2000元。后李富华陆续汇给段霖夏3.7万余元,资助其完成学业。到去年年底,李富华发现段霖夏早已退学并经商。事后,李富华感觉自己的爱心被欺骗,将段霖夏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资助款。经过法院调解,李富华要回了自己的爱心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