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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用药”限定售价药盒上将“明码标价”
昨天起,8个规格的药品有了最高限价

www.shaoxing.com.cn 绍兴网  2008-08-02 07:12

    一些“社区用药”也将实行最高售价。记者昨天获悉,省物价局已经下发有关通知,根据规定,从8月1日起,我省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非处方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涉及8个规格共7种药品,这些药品在出售时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售价。

    首批限价药包括克霉唑、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复方氢氧化铝、清热解毒口服液、人参健脾丸、八珍益母丸7种药品,都是一些老百姓常用的药品,这些药品由成都、青海、天津等地的定点制药厂生产。如青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司匹林肠溶片,规格为25mg×100片,现在规定最高限价为2.4元。

    与此同时,根据规定,定点药品生产企业应将规定价格印制在药品外包装上,也就是说,今后老百姓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可能会发现药盒上也“明码标价”了。


来源: 绍兴网—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章建坤 实习生 宣燕铃 编辑: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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