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钱清镇陈先生10日来电: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4年前就自费参加了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且都按百分之百的标准缴纳保费。最后要求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社保窗口的同志说,参加医保必须补缴4年的医疗保险费,且要在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据我所知没有补缴一说,且参保后两个月后即可享受。
绍兴县社保局郦局长答:根据“绍兴县政发(2004)96号文件”规定,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先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后要求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要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2004年6月1日前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医疗保险费从2004年6月1日起补缴;2004年6月1日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医疗保险费从参加养老保险时开始补缴。医疗保险待遇从参加医保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享受。在职职工所在企业医疗保险扩面的,不补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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