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傅女士来电:今年3月份,我在市区一超市买了一包由上海冠生园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佛手”牌味精,重量为500克,生产日期2008年1月,保质期为18个月。我买来后一直没有打开过,放到现在塑料口袋鼓起来了,好像进了空气。我想问问,这样的味精还能不能食用?
超市负责人答:产生这样的情况不会有问题,可以食用。如果她不放心,叫她拿过来,我们给她换一包。